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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我去了律师事务所。

小美介绍的,律师姓陈。

“你的情况我了解了。”陈律师看着我的发票,“这是你婚前购买的,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受法律保护。”

“那我能要回来吗?”

“当然可以。”陈律师说,“如果对方拒不归还,你可以报警,涉嫌侵占罪。”

“报警?”

“对。”陈律师很肯定,“婚前个人财产,任何人无权占有。你婆婆的行为,已经涉嫌违法。”

我心里有了底。
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陈律师说,“你婚前有没有做财产公证?”

我愣了。

有。

订婚的时候,我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。

何建当时不太愿意,说:“你这是不信任我?”

我说:“不是不信任,是保护双方。”

最后他还是同意了。

2024年9月,我们去律师事务所做了公证。

我的婚前财产:存款15万,手镯8万,共计23万。

公证书在我娘家。

“我有。”我说。

“那就更好办了。”陈律师点头,“你现在有两份证据:购买发票和婚前财产公证。这两份证据足以证明手镯是你的。”

“那我现在该怎么做?”

“先跟你婆婆正式谈一次,拿出证据,要求归还。”陈律师说,“如果还是拒不归还,我们可以发律师函,再不行就报警。”

我深吸一口气。

“谢谢陈律师。”

回到家,婆婆在客厅。

“妈,我们谈谈。”我坐下。

“又要说手镯?”婆婆不耐烦。

“对。”我拿出手机,“这是购买发票,2023年5月12号,我用自己工资卡买的。那时候我和何建还没订婚。”

婆婆看了一眼:“那又怎样?”

“那就说明,这是我的婚前财产。”

“婚前财产也是我们何家的。”

“不是。”我很冷静,“婚前财产受法律保护,属于个人财产,任何人无权占有。”

婆婆愣了。

“而且,我婚前做了财产公证。”我继续说,“公证书上写得清清楚楚,手镯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。”

“你……”婆婆脸色变了,“你居然做公证?”

“对。”

“你这是不信任我儿子!”

“这是保护双方。”我看着她,“妈,我好好跟你说,手镯必须还给我。”

“不还。”

“你不还,我就报警。”

“报警?”婆婆笑了,“你敢报警?你知不知道,你现在是我们何家的人,你要是敢报警,我让何建跟你离婚!”

我也笑了。

“妈,你弄错了。”我站起来,“我姓林,不姓何。如果你想让何建跟我离婚,随时可以。但手镯,你必须还。”

婆婆气得说不出话。

小说《办完婚礼的第二天,婆婆没收了我8万的金手镯》 第3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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